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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北京1月13日電 題:反腐治本待啃“硬骨頭” 官員財產公開需破題
  記者 闞楓
  2013年,在高層“老虎蒼蠅一起打”的反腐厲聲中,中國的反腐風暴引世界關註。但是反腐不能只看“成績單”,貪腐案件背後折射出的監管漏洞,也亟待通過深層的制度革新填補健全。在中國全面深化改革“元年”,反腐“治本”之路,諸多“硬骨頭”待破題。
  遏制住房腐敗 官邸制如何見實效
  “探索實行官邸制”,這一表述出現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《決定》中。雖然官方的表述不多,但是這句話隨即被輿論解讀為,官方有意醞釀官員住房制度的再次變革,給“以權謀房”釜底抽薪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,各方圍繞“官邸制”的適用範圍、推行方式等有著不同解讀。隨後,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解讀文章稱,官邸制是國際通用的高級官員住房制度。“為高級幹部配置官邸,在其任職期間配偶及子女可以一起居住;一旦調離該崗位應及時騰退,由下一任高級幹部居住。”
  去年11月公佈的中共發佈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,“將修改完善領導幹部住房、辦公用房等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”亦被寫入其中。
  官方頻頻釋放改革信號之後,中國的“官邸制”將以什麼樣的路徑和輪廓面世?如何全面清理處置官員現有住房?由於主要針對高級幹部,官邸制如何回應民眾對於“小官巨貪”的痛恨?一系列問題值得期待。
  長期研究官邸制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就此撰文表示,“官邸制”的制度設計必須完善而具體,實施方案必須包括明確範圍、資格條件、使用規章、退出、建設資金、標準、所有權等信息。
  汪玉凱建議,官邸制的適用對象不一定只與官員的行政級別掛鉤,主要是從國家尊嚴、工作性質、工作需要、有利於廉潔的原則出發。
  分析稱,官邸制的推進,需完善縝密的配套措施跟進。此外,官邸制畢竟只是反腐制度體系中的一環而已,亦非遏制住房腐敗的萬能之策,遏制住房腐敗需要更為透明的信息公開,更為有效的監督渠道。
  鏟除外逃貪官“預備隊” “裸官”監管之難待解
  去年,廣東廣州、湖北公安、湖南醴陵相繼出現官員“失蹤”現象,引發公眾對於官員“外逃”問題的再度關註。如何有效監管那些配偶和子女均在國(境)外長期居住,而自己在國(境)內擔任公職的“裸官”,再度備受社會期待。
  長期以來,“裸官”背後潛藏的腐敗隱患被輿論熱議,“裸官”群體也被喻為外逃貪官的“預備隊”。
  2013年,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腐敗案引來全社會聚焦。而據媒體報道,張曙光的妻子早已帶著孩子移居國外,併在國外買房、開公司,張曙光在原鐵道部素有“裸官”之稱。
  有評論指出,“裸官”現象屢次出現,與領導幹部思想墮落、自我約束不嚴不無關係,但深層次上,卻揭開了現行用人機制和幹部監管體制的漏洞。
  近年來,包括規定“‘裸官’不得提任黨政正職”在內,地方性的“裸官”監管探索在多地進行,儘快出台全國統一的制度措施也被輿論呼籲多年。
  去年12月,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組成員、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透露“將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國(境)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”。此後公佈的中共懲防腐敗體系新的五年規劃,亦證實了制定對於“裸官”的監管制度已納入官方制度反腐的頂層設計。
  新政信號已經發出,如何從制度上堵住“官跑跑”的後路又一次引來社會期待。如何界定“裸官”監管對象範圍?如何讓隱蔽的“裸官”真正暴露?新的一年,公眾的這些疑問有待制度回應。
  新官上任先“曬”財產 官員財產公開需破題
  無論是遏制住房腐敗、還是加強“裸官”監管,有專家認為,這兩項工作其實都取決於官員財產的制度化公開程度。因為,面對一個不提供任何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官員,誰也無法一眼看出他是不是個“裸官”,更無法掌握他的住房情況。
  2014年新年第一天,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範忠信在杭州南湖邊爬行一公里。一年前,他在微博預言“2013年裡,除了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外,其他所有省市會實現縣鄉級公務員財產公示”,賭輸的代價則是“罰自己爬行一公里”。
  有分析稱,錶面看來,這是一次不經意的網絡戲謔,但卻折射出輿論呼籲多年的官員財產公開在政策層面的艱難探路。
  2013年11月,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文提出“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、財產、出國(境)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”。2014年開年伊始,中組部即表示,將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。重點抽查中包括4類重點核查對象:擬提拔人員、後備幹部人選(重點是廳級)、群眾舉報對象等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,官方上述系列舉措被輿論解讀為“官員財產公開或將迎來破題之年”。而對於破題路徑,汪玉凱接受採訪時分析,“新提拔的領導幹部在重要崗位上,開始搞試點示範,下一步就是推開,慢慢擴大制度的實行範圍。”
  1987年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在中國國內首次被提出。此後26年間,這一制度一直被輿論視為“防腐利器”,不斷撩撥著公眾的神經。如今,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“元年”已經開啟,這一制度能否就此迎來“破題”,這無疑是2014年中國反腐“治本”的一大看點。
  根治“車輪腐敗” 公車改革待出細則
  新年伊始,江西新餘、四川五糧液集團的大規模公車拍賣引來輿論聚焦。十八屆三中全會後,公眾期待多年的公車改革迎來了標誌性結點。
  2013年11月25日,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公佈。條例規定,“堅持社會化、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,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”,並明確指出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”。官方的這些表述,被專家稱為“公車改革方案終於塵埃落定”。
  從1994年中辦、國辦聯合頒發《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》算起,中國的公車改革已經走到第20個年頭。其間,雖然地方性的公車改革探索不少,但一直以來,關於“官員坐騎”的改革雖備受關註卻舉步維艱,難見實效。社會上對於“車輪腐敗”的詬病之聲不斷。
  針對此次公車改革國家方案的出台,不少專家認為,相較於以往修修補補的辦法,此番“條例”算是史上最明確和最有力度的紀律條款。
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撰文分析,此前全國各地出台的公車改革方案,多以提高普通公務人員的福利待遇為結果。此次公車改革釜底抽薪,取消一般公務用車,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,實行社會化提供。
  但是,喬新生同時指出,“在交通補貼政策尚未落實之前,我們還不能盲目樂觀。說到底,這是黨政機關的自我改革,當改革觸及既得利益的時候,必然會面臨各種各樣的障礙。”
  “交通補貼會不會成為隱形福利”“公車拍賣會不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”等等,雖然遏制公車腐敗的探索值得肯定,但是網友對於當前各地試水的公車改革亦心存疑慮。
  正如專家分析,國家層面的公車改革總路徑規劃後,操作層面的方案細則和監管措施,直接關係到改革探索的成敗。持續存在20年的“公車沉痾”能否迎來一場釜底抽薪的改革,這不僅是民意期待,更關係到政府社會公信的塑建。(完)  (原標題:反腐觀察:治本待啃“硬骨頭” 官員財產公開需破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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