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北京1月2日電為了增強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,提高立法質量,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日就《社會救助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 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4年2月7日。
  征求意見稿從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員供養、受災人員救助、醫療救助、教育救助、住房救助、就業救助、臨時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等方面進行了規定。此外,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社會救助監督機制,並對不依法履行救助職責、騙取救助款物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  意見稿指出,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、特困供養人員以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,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,並明確醫療救助可以採取繳費補貼、醫療費用補助兩種方式實施。
  意見稿規定,國家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,給予住房救助;住房救助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、發放住房租賃補貼、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實施。
  意見稿明確,國家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,通過貸款貼息、社會保險補貼、崗位補貼、公益性崗位安置等辦法,給予就業救助; 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,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“零就業”家庭,至少有一人就業;規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成員,應當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介紹的工作,無正當理由,連續3次拒絕接受介紹工作的,由民政部門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。
 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2月7日前,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: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(網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《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》,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;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:北京市2067信 箱(郵 政 編 碼:100035),並請在信封上註明“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征求意見”字樣;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:shjz@chinalaw.gov.cn。  (原標題:確保“零就業”家庭至少一人就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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